警惕這些專利騙局!
發(fā)布時間:2022/2/25 16:13:16
伴隨著專利的價值越來越受重視,某些詐騙分子也打起了專利的歪主意。在前不久,一男子就伙同他人假借收購專利之名,以“檢測費”、“注冊費”等理由騙取發(fā)明人錢財。
案件回顧
葉先生接到一個陌生電話,電話中一男子許某自稱為是做專利買賣的中介,并詢問其名下的專利是不是愿意出售。有出售專利意愿的葉先生便應允了下來,并讓該中介幫忙找尋買家。
沒過多久,許某就提供了“好消息”,稱有客戶愿意出500萬的價錢收購其專利,許某把收購方鄒老板的聯(lián)系電話給了葉先生。在溝通交流過程中,鄒老板提出讓葉先生先注冊營銷端口才愿意收購的要求。
不清楚如何注冊端口的葉先生便咨詢了中介許某,許某則順勢推薦了某科技公司曾老板并稱對方可以注冊端口。在許某的牽線搭橋下,葉先生以29400元的價格授權(quán)委托曾老板做了有效期限為3年的國際海外營銷端口。
之后,葉先生將有關(guān)材料給了收購方鄒老板,可對方卻表示3年的端口無法滿足收購條件并提出讓葉先生再做一個10年的端口。葉先生考慮到自身已沒有錢款再支付10年的高額端口注冊費用,葉先生便想著選擇放棄出售專利。不承想,鄒老板聽后表示愿意各退一步,并提出僅需葉先生再做一個安全檢測,因此,葉先生再次咨詢了中介許某。
許某表示可以幫助葉先生做檢測并收取了檢測費26800元。沒過多久,許某回復稱檢測結(jié)果顯示葉先生的專利存在某些問題,但可以花錢修復。
想到收購成功就能得到500萬的巨額錢款,葉先生一咬牙就又支付了7000元修復款。眼看事情都辦妥了,葉先生心滿意足地等待著簽署收購合同,可中介許某卻始終未提供明確消息,2021年4月,許某更是將葉先生拉黑,此后失去音訊。
聯(lián)系不上許某,葉先生只有轉(zhuǎn)而聯(lián)系收購方鄒老板,但鄒老板卻對收購的事三緘其口,對于葉先生提出想見面詳談的要求也是多次以“人在海外”“回國隔離”等理由拖延拒絕。許某無端消失、鄒老板的回復含糊其辭,意識到自身可能遇到了騙局,葉先生報了警。
2021年7月,嫌疑人周某被抓獲,其到案后對伙同他人以購買專利為幌子,杜撰“中介許某”“收購方鄒老板”“科技公司曾老板”身份,虛構(gòu)“端口注冊”“安全檢測”等項目騙取被害人錢款總共63200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此前,上海市金山區(qū)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對周某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(guān)認為,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伙同他人騙取被害人錢款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已觸犯《刑法》第266條六條,理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最后,法院支持指控,依法判處周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
近些年,有一些不法分子會運用某種方式對專利申請人、專利權(quán)人、發(fā)明人進行詐騙,而且相關(guān)案件正持續(xù)增多。
有的和上述案件一樣,假借收購專利之名騙取錢財;
有的以國家機關(guān)、全國性組織或國際組織的名義搞專利評獎、專利轉(zhuǎn)讓,詐騙錢財;
有的冒充國內(nèi)外合法組織的名義,以舉行博覽會等方式許諾參展項目獲獎等方式,騙取參展費;
也有的謊稱專利項目被收錄到優(yōu)秀項目匯編,或假借欲出版發(fā)明人名人錄為由,騙取出版費等。
這一些違法犯罪活動不僅僅直接侵害了專利申請人、專利權(quán)人、發(fā)明人的經(jīng)濟利益,挫傷了發(fā)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,還嚴重干擾了市場經(jīng)濟秩序和社會秩序,破壞了政府部門、國際組織及其他合法組織的聲譽,社會影響極其惡劣。
根據(jù)了解,現(xiàn)階段,專利詐騙行為主要是利用專利文獻公告或?qū)@畔⑾到y(tǒng)獲取發(fā)明人的個人信息,然后利用信件、網(wǎng)站等方式,以虛假信息引誘專利權(quán)人,牟取非法利益。
此外,也有的人利用“商標通過證書”“商標續(xù)費通知”等騙取到付郵費。
無論是專利或者商標的詐騙案件,一般都具備這兩個特點:
一個是不法分子作案方式具備較強的隱蔽性,通常運用信件方式,郵寄至省外發(fā)明人,由于“獲獎通知”中的聯(lián)系地址和聯(lián)系人不真實,不法分子流竄性大,因而十分不利案件偵破;
二是單個案件詐騙金額達不到公安機構(gòu)立案標準,詐騙金額多為幾百元,發(fā)明人受騙后常由于金額并不大而不愿意跨省追究。
為避免再出現(xiàn)這類事件,也防止不法分子以不當?shù)姆绞将@取更多不義之財,請在接到這類信息或郵件時,一定要多留個心眼,先咨詢專業(yè)的代理機構(gòu),了解清楚該內(nèi)容是不是為虛構(gòu)信息,不要圖省事或者怕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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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新浪網(wǎng) 作者 閑情美食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