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州市萧县盐业有限公司青龙集镇李庄村库房对外公开招租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库房位于萧县青龙集镇李庄村,砖木结构,约130㎡左右。
二、公示及报名时间
2026年7月1日-2026年7月10日。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,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17:00前到萧县盐业公司办公室报名。
三、竞租方式及时间
采取有底价(底价5800元/年)的方式竞租,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经营权。竞价时间2026年7月11日上午9时。
四、承租条件
1.承租人应是法人、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。
2.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。
3.本次招租,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。
五、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1.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;
2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行为。
3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、婚姻介绍、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;
4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、储藏、经营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。
5.租赁期内,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,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、分租、出借租赁房屋;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,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使用,否则视作违约。
6.租赁期内,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、电、燃气、通讯(网络)、垃圾清运、物业管理、停车等相关费用。
7.合同期满或终止时,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。
六、合同可签五年,租金年付,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。
七、联系人:张女士 联系电话:15955743635
地址:萧县龙城镇黄桥物流园院内盐业公司(办公室)
宿州市萧县盐业有限公司
2026年6月30日